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把灌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大幅增加水利建设投资,重点安排黄河及清水河等重要防洪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及灌区节水改造等农业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等重点水源和水资源配置工程以及其他关系全局的重要水利工程。各级地方政府的水利投资也要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优先安排群众急需、效益好的小(微)型水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