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经济工作中几个重大的关系

3.正确处理经济 工作中几个重大的关系

要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没有一定数量的资金积累,不行;积累过多,影响人民的消费,也不行。拿陈云同志的话来说,叫作“一要建设,二要吃饭;分光用光,国家没有希望”。记得在“一五”计划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周总理在国务院的会议上,多次提到要认真研究经济与财政的关系、积累与消费的关系,划出几条杠杠来,作为安排计划的依据。(https://www.daowen.com)

根据周总理的思索,我在工作实践中,开始注意对这方面的初步探索。党的八大,毛主席也让我在大会上发个言,我照办了。我作的关于正确处理积累与消费关系的发言,事前征求了有关部委负责同志的意见,得到了他们的支持。

发言中,我主要讲了以下几个比例,即:国民收入中积累部分的比重(即积累率)不低于20%,或者略高一点;国民收入中国家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0%,或者略高一点;国家预算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的比重不低于40%,或者略高一点。后来,人们通称这些为“二、三、四比例”。这些比例是依据以下几个因素概算出来的:第一,资金积累依靠国内,不借外债;第二,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第三,拥有一定建设规模,确保生产力持续协调地发展;第四,随着生产的发展,使人民的消费水平得到相应提高。我认为依据上述因素概算出的“二、三、四比例”,是基本符合我国当时实际情况的,是比较稳妥的。当然,这只是一个概略的比例数字,并不是说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生产的发展,国民收入的增加,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国防费用和行政费用的进一步节减,这些比例不仅可能而且必将适当地提高,但是仍须保持一定的限度,特别是积累部分比重的提高应该更加慎重。

后来的经验表明,凡是建设规模安排过大,积累比重过高的年份或时期,财政收支就难以平衡,经济效益就不理想,人民生活就得不到相应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