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乡镇供水量
乡镇供水主要包括农村人畜用水、乡镇企业和工业用水等。根据统计,农业灌溉用水是农村用水中的大户,约占总用水量的93.0%,其余7%左右为农村人畜用水、乡镇企业和工业用水等。随着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蓬勃发展,建设乡镇供水已成为广大农村生产生活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国民经济发展第二步战略目标,农村走上小康的必要条件。在灌区内开展乡镇供水也是水利部门开展全方位服务的主要内容之一,不仅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也为水利部门自身增加了经济效益。截至1994年年底,我国5万多个乡镇中已有2.5万多个乡镇用上自来水,乡镇供水已发展到1.8万多个,日供水能力达900多万t,供水人口约为1亿,“九五”期间,全国计划兴建乡镇供水工程6000处。
为此,在新建灌区设计渠道和建筑物时,必须考虑乡镇供水的问题,加大渠道的供水能力。对于已成灌区,一般来说,过去都没有考虑乡镇供水问题,或者是考虑很不够,灌区渠道都是按灌溉用水量要求设计。为了满足乡镇供水的要求,通常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在工程许可条件下,扩大渠道的供水能力;二是压缩农业用水的比例,增加乡镇供水量。如有的灌区是开展农业节水灌溉,或是调整作物种植结构,即减少需水量大的作物种植面积,改种需水量少的作物等。例如,广东省湛江市青年运河管理局就是通过渠道防渗、开展节约用水和压缩水稻面积,发展甘蔗等需水量较少的作物的办法,把节省下来的水量发展乡镇和城市供水的。先后为湛江、廉江、遂溪、海康等城镇自来水公司和糖厂、纸厂等增建了一批从青年运河直接引水的供水工程。工业和生活供水量已由1986年的2100万m3扩大到1991年的5722万m3。相应地,工业和生活供水的水费收入由1986年的46.5万元,提高到1991年的286.1万元,占水费总收入的70%。(https://www.daowen.com)
乡镇供水的供水量指标,对于工业和乡镇企业来说,其供水量应视实际需要而定。对于人畜用水可按下述指标设计:北方农村,每人每天20~25L;南方农村,每人每天25~40L;在经济发达的郊区,每人每天70~80L。大牲畜,每头每天25~35L;中等牲畜,每头每天8~25L。乡镇企业的用水标准则因企业的生产性质不同而有很大差异。例如制砖1000块,需0.8~1.0m3水;豆制品加工每吨需5~15m3水;酿酒每吨需20~50m3水;饴糖加工每吨需20m3水等。在规划时根据具体情况,可查阅有关手册。应该指出,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乡镇供水的内容也相应扩大,不仅包括人畜和工业用水,而且还应考虑美化环境、游乐和消防用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