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的发生和各方面工作的艰难进展

“文化大革命”的发生和各方面 工作的艰难进展

1966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通过“五一六通知”,指出:“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各种文化界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是一批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一旦时机成熟,他们就会要夺取政权,由无产阶级专政变为资产阶级专政。”8月,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提出“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这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文化大革命”的全面发动。“文化大革命”运动在临沂境内随之全面展开。1967年1月下旬,临沂地区各革命造反组织成立“临沂地区各革命造反团体联合行动委员会”,并于1月24日夺取了临沂地委、临沂专署的权力。4月9日,成立临沂地区革命委员会。全区各级革委会(筹委会)也相继建立。1969年8月9日,中共临沂地革委党的核心小组成立,行使原地委职能。此后,各级党的核心小组相继成立。全区各级按照地革委党的核心小组的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斗私批修,增强党性,消除派性,促进了全区形势的好转。

1971年11月18日至20日,临沂地区第一次党代表大会召开。大会代表1026人,选举产生了中共临沂地区第一届委员会。自此,临沂地区“文化大革命”和整党建党等工作在临沂地委领导下进行。

这一时期,临沂“五小”工业发展迅猛。1969年2月,国务院召开全国计划会议,着手恢复各主要工业部门和其他综合经济部门的工作,加强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1970年2月,国务院召开全国计划会议,拟定了《1970年和第四个五年国民经济计划纲要(草案)》,全国内地战略后方的建设(重点是国防工业建设)迅速全面铺开。临沂地区加大对小钢铁、小机械、小化肥、小煤炭、小水泥等“五小”工业的投资力度,“五小”工业得到迅猛发展。临沂钢铁厂、临沂拖拉机厂、临沂农业机械厂、临沂车辆厂、临沂农药厂、临沂矿务局水泥厂等得到发展壮大,费县、临沂县等地方煤矿开始恢复生产。“五小”工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临沂农业大区的发展格局,为今后工业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后乡镇企业的发展奠定了初步基础。

国民经济逐步得到调整与恢复。林彪反革命集团的覆灭,客观上宣告了“文化大革命”理论和实践的失败。之后,周恩来在毛泽东支持下主持中央日常工作,批判极“左”思潮,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各方面工作有了明显好转。临沂地区按照中央要求,落实各项政策,调整和整顿国民经济。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认真执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政策,鼓励群众积极发展家庭副业。开展兴修水利,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开展了沂沭河洪水东调工程和南四湖洪水南下工作,全区基本实现水利化。至1972年底,全区粮食总产达53亿斤,棉花总产达26.8万担,花生总产达4亿多斤,多种经营收入达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