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原有的艺术规则

二、打破原有的艺术规则

在数字媒体时代,数字媒体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发展及其散发出的迷人风采征服了世人,对技术的迷恋和崇拜使得技术法则大于文化艺术规则,艺术作品开始学会以数字技术为媒介表达或掩盖其文化观念。在此背景下,传统知识体系被编码成各种符号,用以委婉、隐晦地表达各类抽象的情绪情感、思维逻辑、精神态度和价值观念。古罗马时期的基督教思想家奥古斯丁(Augustinus)认为:“符号是这样一种东西,它使我们想到这个东西加诸感觉的印象之外的某种东西。”这种状况已普遍存在于社会中,技术的拥有者把持话语权,并把他们所崇尚的东西推向商品市场、消费市场。可以说,传统文化精英意识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让位于技术精英意识,网络的技术性要求比艺术性更高,存在某种技术才有可能产生某种特殊的艺术效果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科学技术的进步打破了原有的艺术规则,使得艺术文化形成舆论造成对个人的影响,一些掌握着技术手段的精英阶层与高技术阶层左右着人们的消费观念。但也要注意到,当我们看到科学技术所表现出来的蓬勃生命力时也应看到人的能动的、创造的一面和对技术的影响。无论如何,在数字媒体称霸的时代,大众都不得不按照、遵循着体验者或者使用者的身份,在技术的引导下进行社会活动。

艺术创作有其需要遵循的内部规则,这些规则的制定离不开对艺术表现载体的描述与理解。在数字媒体技术先行的背景下,数字媒体艺术这一尚待完善的新生事物必将屈从于技术法则,这就使得受艺术规则制约的艺术创作必须先遵循数字媒体技术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