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质量控制

1.6 质量控制

(1)组织机构。云南省对本次卫生服务调查非常重视,省卫健委成立调查领导小组、工作组和专家组,各州(市)和样本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组、调查组。

(2)制订调查方案。根据全国调查方案,针对云南省实际情况,制订了云南省调查方案,并专门组织专家对云南省调查方案进行了设计论证,专家均认为调查方案科学可行,指标恰当。

(3)调查员选择与培训。卫生服务调查涉及健康、疾病等相关内容,调查员选取的是工作认真负责、耐心细致、有一定社会交往能力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人员,优先选择具有调查经验者;调查员的培训严格开展三级培训:国家组织培训省级师资人员,省级组织省级师资培训县级负责人、指导员,样本县组织培训具体调查员,全省共培训200多名人员参与现场调查工作。(https://www.daowen.com)

(4)现场组织与调查。在样本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争取到当地乡镇(社区)、村(居委会)组织及卫生机构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被调查对象也给予了良好的配合。

(5)质量考核。每个样本县(市、区)都设立了现场调查质量考核小组,抽取10%的家庭健康询问调查进行电话复核。省级组织专人到样本县市区进行现场数据核查,开展现场调查质量考核,具体指标要求:经过省、县两级培训后,调查人员调查技术的一致性达到95%以上;调查的家庭户数,完成率为100%;家庭健康询问过程中,成年人的本人回答率达到85%;复查考核中,同户复查项目与原调查结果的符合率为98%。

(6)数据处理。各调查点数据由调查员现场调查时同步录入、现场核对,指导员核查,县级、省级逐级审核、反馈、复查、上报,再经国家三级审核;国家对上报数据进行整理,反馈给省级,省级根据情况再次进行核实、整理,确保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