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3 分娩情况
7.1.3.1 分娩地点构成
56.72%(城市53.28%,农村60.33%)的产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分娩,30.86%(城市39.36%,农村21.92%)的产妇在妇幼保健机构,6.52%(城市1.39%,农村11.90%)的在乡镇/街道卫生院,0.51%(城市0.80%,农村0.21%)的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85%(城市3.18%,农村2.51%)的在民营医院,2.55%(城市1.99%,农村3.13%)的在其他地方分娩(表7-1-8)。
表7-1-8 2018年调查地区产妇分娩地点构成(%)

7.1.3.2 住院分娩率
调查地区住院分娩率为97.45%(城市98.01%,农村96.87%)。和既往调查结果相比,调查地区住院分娩率明显增加(表7-1-9)。
表7-1-9 调查地区住院分娩率(%)

7.1.3.3 分娩方式
2018年调查地区产妇顺产的比例为72.51%(城市66.00%,农村79.33%),剖宫产占27.49%(城市34.00%,农村20.67%)。与2013年的调查相比,城乡剖宫产比例均有所增加(表7-1-10)。
表7-1-10 调查地区产妇分娩方式构成(%)(https://www.daowen.com)

7.1.3.4 分娩费用
调查地区次均住院分娩费用为5139.49元(城市6283.14元,农村3920.98元),自付费用为2790.97元(城市3608.15元,农村1928.10元),自付比例为54.30%(城市57.43%,农村49.17%)。城市地区平均分娩费用由高到低的医疗机构依次是:民营医院、县及以上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地区依次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及以上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民营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同类机构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城市地区分娩费用明显高于农村地区(表7-1-11)。
表7-1-11 2018年调查地区不同分娩地点的平均分娩费用(元)

续 表

7.1.3.5 出生体重
调查地区活产儿平均出生体重为3308.21克。低出生体重(出生体重小于2500克)的比例为5.22%(城市4.00%,农村6.53%)。与2013年调查结果相比,城市地区婴儿平均出生体重有所增加,农村减少;城乡低出生体重率均有所增加,农村地区增加明显(表7-1-12)。
表7-1-12 调查地区婴儿的平均出生体重(克)和低出生体重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