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实习教研室职责
2025年08月10日
二、临床实习教研室职责
(一)教研室是附属(教学)医院基本的教学单位,承担着教学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的职能。教研室的基本任务是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认真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开展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和师资培养。
(二)教研室必须执行医科院校及医院下达的教学任务,包括临床课程的理论课讲授、见习及毕业实习带教。
(三)教研室主任全面负责教研室的工作,根据教研室属下各临床学科组成情况,推荐教研室副主任和教学秘书人选,协助主任工作。
(四)教研室按期做好课程规划、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每年制订教学计划,并整理当年教学总结。
(五)教研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教研活动,研究教研室工作,重点解决医教协同、师资培养、课程建设,要认真组织并做好记录,填写教研室活动登记表。
(六)教研室主任(和/或教研室副主任、教研室秘书)按要求参加医科院校及医院教学管理部召开的教学会议,会后必须将会议内容及安排向各课程组教师做传达,并做好传达记录及后续工作的跟进落实。
(七)做好教研室教学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至少每学期更新完善一次,并接受上级教学管理部门的检查。
(八)根据不同专业临床实习生实习要求,在上级教学管理部门协调下,制定临床实习轮转计划,遴选符合要求的责任导师,制定相应教学环节计划并督促执行。
(一)组织、督查教学查房、病案讨论、小讲课、专题讲座、技能培训与考核等教学内容按规范开展。
(十)组织、督查各级各类形成性评价、终结性评价的执行。每学期结束前填写有关教学工作报告表,连同试卷分析、学生成绩、成绩分析一并交上级临床教学管理部门。
(十一)教研室承担教师培训责任,组织青年教师任课前试讲、教学比赛等培训工作,组建可持续发展的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