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政权胡汉二元制的军事领导指挥体制

第三节 北方民族政权胡汉二元制的 军事 领导指挥体制

周边游牧民族的内迁和大量少数民族政权的建立,以及由此导致的民族融合和军事冲突,是这一时期的一个显著特征。虽各民族社会制度和经济水平参差不齐,但都落后于汉族,《南齐书》曾称北魏拓跋焘云:“佛狸已来,稍僭华典,胡风国俗,杂相揉乱。”[51]即游牧民族领袖们在入主中原建立政权后,一方面要学习适应汉族的先进制度、文化和社会治理,推进汉化和封建化;另一方面,各政权也要通过建立一套实用的军事领导指挥体制,把军权牢牢地控制在少数民族君主手里,以加强控制和适应复杂战争的需要。“这一时期皇权的强弱消长和民族关系的变动,是制约着军事领导体制的形态及运作发生变化的基本因素。”[52]十六国和北朝各少数民族政权,在军事领导指挥体制和武装力量构成上,虽继承了中原汉族政权的主要制度,但又保留了游牧民族的一些特殊制度,其主要特点是实行胡汉分将、分兵制度。“从胡汉分治到单于台的撤销,从部落兵制的改制到府兵制的创立,都反映了这一时期少数民族政权的军事领导体制为适应皇权强化和民族关系变动而形成的时代特色。”[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