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放射工作的有关规定,各级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放射工作人员上岗证”方能从事后装放射治疗工作。
2.申请近距离治疗的病人,须经治疗医生会诊,确定是否符合近距离治疗的指征,并在病历上记录会诊意见。
3.治疗医师应向病人及家属说明放射治疗的方案、方式、副反应等相关事宜,并签署近距离放疗同意书,知情同意书。
4.由近距离治疗室的技术员预约治疗时间。进入治疗前,护士应向病人简单介绍治疗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以取得病人的主动配合。
5.医师在治疗前,应填写病历及病情相关记录,准确制订治疗方案,认真核对治疗计划,签字确定即可治疗。治疗完成应及时填写治疗记录,并规划下一步治疗方案。疗程结束后,应尽快做好剂量总结,完成病历书写。
6.护士要认真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配合医师完成治疗工作。治疗结束后,根据医生医嘱,预约下次治疗时间,并向病人交代随诊,以及综合治疗的有关事宜,做好防护保健等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二)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应穿工作衣,戴口罩、帽子,参加小手术时应更换专用小手术衣,消毒衣、帽、鞋。
2.室内地板每天用消毒液拖洗2次,门窗定期擦洗,治疗车床、柜面等每天用消毒液清洁抹净,抹布拖把专室专用,各室间每天紫外线照射消毒1次,床单枕套等勤换洗,以保持治疗部位清洁舒适。
3.每个月治疗室及操作室进行空气细菌培养1次;空气培养菌落数应少于200/m³。
4.每日检查治疗包、灭菌包的失效日期。器皿用物,每日消毒,坚持一人一物品一消毒原则。
5.甲醛薰箱、福尔马林溶液2周更换1次,各种化学消毒液的药液浓度、浸泡方法,均需按要求达到标准,每月对各类消毒物品作细菌培养1次。
6.凡使用后的器械及可再次使用的物品,必须先以消毒液浸泡15~30min,消毒清除污染后再常规洗涤烘干包装,以减少交叉感染的机会。
(三)被服、医疗器械及设备保管制度
1.被服、器械要专人保管负责,定期清点,做好报废及补充工作,以保证治疗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2.贵重仪器及机器设备应由专人负责,并由熟识者进行操作,同时应建立使用管理及操作制度。机器设备上禁放其他物品,每天治疗前进行测试。
3.医疗器械定期涂油防锈,并应根据器械制作材料的不同,选用不同的消毒方法。
(四)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1.急救设施要配备完善,性能完好,摆放有序。
2.设立档案卡片,每天清点记录,用后要及时补充,以备急用。
3.麻醉药物要上锁,由专人保管,并有使用登记卡。
4.定期清理更新过期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