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治疗

九、治疗

(一)治疗原则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呼吸道传染病,具有传播速度快,传染力强,重症/危重症预后差的特点,治疗以隔离和对症支持治疗为主,早期发现重症/危重症的预警信号,对于重症/危重症则尽早收入ICU治疗,积极治疗并防止并发症的产生,老年患者则需重视基础疾病的治疗。

(二)措施

1.一般治疗

(1)卧床休息,加强支持治疗,保证充分能量摄入;注意水、电解质平衡,维持内环境稳定;密切监测生命体征、指氧饱和度等。

(2)动态监测:根据病情监测血常规、尿常规、CRP、生化指标(肝酶、心肌酶、肾功能等)、凝血功能、动脉血气分析、胸部影像学等。有条件者可行细胞因子检测。

(3)氧疗:及时给予有效氧疗措施,包括鼻导管、面罩给氧和经鼻高流量氧疗。

(4)抗菌药物治疗: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尤其是联合使用广谱抗菌药物。

2.抗病毒治疗

目前仍未发现有效的抗病毒药物,但某些药物经临床观察研究显示可能具有一定的治疗作用。做临床试验的药物有瑞德西韦、利巴韦林、法匹拉维、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羟氯喹、阿比多尔、二磷酸氯喹等。

目前较为一致的意见认为,具有潜在抗病毒作用的药物应在病程早期使用,建议重点应用于有重症高危因素及有重症倾向的患者。不推荐单独使用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和利巴韦林,不推荐使用羟氯喹或联合使用阿奇霉素。以下药物可继续试用,在临床应用中进一步评价疗效。

(1)α干扰素:成人每次500万U或相当剂量,加入灭菌注射用水2m L,每日2次,雾化吸入,疗程不超过10日。

(2)利巴韦林:单药很可能无效,建议与干扰素(剂量同上)或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成人200mg/粒,每次2粒,每日2次)联合应用,成人500mg/次,每日2~3次静脉输注,疗程不超过10天。

(3)磷酸氯喹:用于18岁~65岁成人。体重大于50kg者,每次500mg,每日2次,疗程7日;体重小于50kg者,第1、2日每次500mg,每日2次,第3~7日每次500mg,每日1次;因它的潜在安全风险,不推荐高剂量使用(600mg,每日2次,治疗10天)。

(4)阿比多尔:成人200mg,每日3次,疗程不超过10日。多项证据表明,阿比多尔对新冠病毒可能无效。

(5)瑞德西韦:临床数据显示,重症基本无效,其他程度新冠患者用药疗效有待更多研究。

要重视上述药物的不良反应、禁忌证以及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等问题。不建议同时应用3种以上抗病毒药物,避免发生不可耐受的毒副作用,一旦出现药物副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关药物。

3.免疫治疗

(1)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使用遵循原则为病程不超过三周、病情进展快的重症患者。排除禁忌后通常输注剂量为200~500毫升(4~5毫升/千克体重)。

(2)静注COVID-19人免疫球蛋白:可应急用于病情进展较快的普通型和重型患者。推荐剂量为普通型20 m L、重型40 m L,静脉输注,根据患者病情改善情况,可隔日再次输注,总次数不超过5次。

(3)托珠单抗:对于双肺广泛病变者及重型患者,且实验室检测IL-6水平升高者,可试用。

(4)其他:干扰素-α2b、JAK抑制剂鲁索利替尼、骨髓间充质干细胞外泌体、脐带间充质干细胞等需要更多临床试验来验证对新冠病毒的作用。

4.糖皮质激素治疗

对于氧合指标进行性恶化、影像学进展迅速、机体炎症反应过度激活状态的患者,酌情短期内(一般建议3~5日,不超过10日)使用糖皮质激素,建议剂量相当于甲泼尼龙0.5~1 mg/(kg·d),应当注意较大剂量糖皮质激素由于免疫抑制作用,可能会延缓对病毒的清除。

(三)重型/危重型治疗

1.治疗原则

在上述治疗的基础上,严密监测评估,积极防治并发症,治疗基础疾病,预防继发感染,及时进行器官功能支持,慎防医源性损害事件。

2.呼吸支持

(1)鼻导管或面罩吸氧。(https://www.daowen.com)

PaO2/FiO2低于300 mm Hg的重型患者均应立即给予氧疗。接受鼻导管或面罩吸氧后,短时间(1~2小时)密切观察,若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无改善,应使用经鼻高流量氧疗(HFNC)或无创通气(NIV)。

(2)经鼻高流量氧疗或无创通气。

PaO2/FiO2低于200 mm Hg应给予经鼻高流量氧疗(HFNC)或无创通气(NIV)。接受HFNC或NIV的患者,无禁忌证的情况下,建议同时实施俯卧位通气,即清醒俯卧位通气,俯卧位治疗时间应大于12小时。

部分患者使用HFNC或NIV治疗的失败风险高,需要密切观察患者的症状和体征。若短时间(1~2小时)治疗后病情无改善,特别是接受俯卧位治疗后,低氧血症仍无改善,或呼吸频数、潮气量过大或吸气努力过强等,往往提示HFNC或NIV治疗疗效不佳,应及时进行有创机械通气治疗。

(3)有创机械通气。

一般情况下,PaO2/FiO2低于150 mm Hg,应考虑气管插管,实施有创机械通气。但鉴于重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低氧血症的临床表现不典型,不应单纯把PaO2/FiO2是否达标作为气管插管和有创机械通气的指征,而应结合患者的临床表现和器官功能情况实时进行评估。值得注意的是,延误气管插管,带来的危害可能更大。

早期恰当的有创机械通气治疗是危重型患者重要的治疗手段。实施肺保护性机械通气策略。对于中重度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或有创机械通气FiO2高于50%时,可采用肺复张治疗。并根据肺复张的反应性,决定是否反复实施肺复张手法。应注意部分新冠肺炎患者肺可复张性较差,应避免过高的PEEP导致气压伤。

(4)气道管理

加强气道湿化,建议采用主动加热湿化器,有条件者可使用环路加热导丝保证湿化效果;建议使用密闭式吸痰,必要时气管镜吸痰;积极进行气道廓清治疗,如振动排痰、高频胸廓振荡、体位引流等;在氧合及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情况下,尽早开展被动及主动活动,促进痰液引流及肺康复。

(5)体外膜肺氧合(ECMO)。

ECMO启动时机。在最优的机械通气条件下(FiO2≥80%,潮气量为6 m L/kg理想体重,PEEP≥5 cm H2O,且无禁忌证),且保护性通气和俯卧位通气效果不佳,并符合以下之一,应尽早考虑评估实施ECMO:

①PaO2/FiO2<50 mm Hg超过3小时;②PaO2/FiO2<80 mm Hg超过6小时;③动脉血p H<7.25且PaCO2>60 mm Hg超过6小时,且呼吸频率>35次/分;④呼吸频率>35次/分时,动脉血p H<7.2且平台压>30 cm H2O;⑤合并心源性休克或者心脏骤停。

符合ECMO指征,且无禁忌证的危重型患者,应尽早启动ECMO治疗,延误时机,导致患者预后不良。

3.循环支持

危重型患者可合并休克,应在充分液体复苏的基础上,合理使用血管活性药物,密切监测患者血压、心率和尿量的变化,以及乳酸和碱剩余,必要时进行血流动力学监测,指导输液和血管活性药物使用,改善组织灌注。

4.抗凝治疗

重型或危重型患者合并血栓栓塞风险较高。对无抗凝禁忌证者,同时D-二聚体明显增高者,建议预防性使用抗凝药物。发生血栓栓塞事件时,按照相应指南进行抗凝治疗。

5.急性肾损伤和替代治疗

危重型患者可合并急性肾损伤,应积极寻找病因,如低灌注和药物等因素。在积极纠正病因的同时,注意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连续性肾替代治疗(CRRT)的指征包括:①高钾血症;②严重酸中毒;③利尿剂无效的肺水肿或水负荷过多。

6.血液净化治疗

血液净化系统包括血浆置换、吸附、灌流、血液/血浆滤过等,能清除炎症因子,阻断“细胞因子风暴”,从而减轻炎症反应对机体的损伤,可用于重型、危重型患者细胞因子风暴早中期的救治。

7.其他

可使用肠道微生态调节剂,维持肠道微生态平衡,预防继发细菌感染。

(四)中医、中药治疗

中成药双黄连、双黄连+藿香正气胶囊、莲花清瘟胶囊、血必净注射液在新冠肺炎中有运用,但仍需要更多临床试验。

汤药:可根据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临床表现,疾病的严重程度进行辩证,选择不同的汤剂。

(五)心理辅导

患者常存在焦虑恐惧情绪,应当加强心理疏导,必要时辅以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