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火攻篇》——慎重决策须把握的三大原则

第十二篇 《火攻篇》——慎重决策须把握的三大原则

[篇题解析]

顾名思义,“火攻”即以火作为手段来辅助进攻的意思。孙子那个年代,打仗主要用长矛大刀、强弓劲弩,这些武器一旦遇到高墙深沟的城堡就难以发挥作用了。所以,孙子专列一篇论述火攻问题,足见《火攻篇》在《孙子兵法》中的重要性。既然如此重要,为什么要将《火攻篇》放在《孙子兵法》13篇的末尾?这就涉及《火攻篇》的深层主旨:用兵如用火,穷兵黩武的后果将会是玩火自焚,真正懂得用兵之道的决策指挥者必须要理性、慎重地对待战争。这一主旨与《孙子兵法》开篇讲的“兵者,国之大事”前后呼应。《火攻篇》主要讲了四个问题:一是五火之变,二是火攻与水攻的比较,三是胜战修功,四是戒怒慎战。

【正文注释】

孙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1],二曰火积[2],三曰火辎[3],四曰火库[4],五曰火队。行火必有因[5],烟火必素具[6]。发火有时,起火有日[7]。时者,天之燥[8]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轸[9]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10]。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11]。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极其火力[12],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13]。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14]。火发上风,无攻下风[15]。昼风久,夜风止[16]。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以数守之[17]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18]。水可以绝,不可以夺[19]。(https://www.daowen.com)

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20],命曰费留[21]。故曰:明主虑[22]之,良将修之[23]。非利不动[24],非得不用[25],非危不战[26]。主不可以怒而兴军,将不可以愠[27]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28]。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29]

【白话译文】

孙子说,火攻的方式有五种:一是火烧敌军人马,二是火烧敌军粮草,三是火烧敌军辎重,四是火烧敌军仓库,五是火烧敌人粮道。实施火攻需要具备一定条件,这些条件必须平常即有准备。发动火攻要依据一定天时,点火要看准日子。天时是指气候干燥的季节,日子是指月亮行经箕、壁、翼、轸四星所在位置的时候。月亮经过这四星宿的时候,就是起风的日子。

凡用火攻,将领必须根据这五种火攻所引起的不同变化,灵活地派兵接应。从敌营内部放火,就要及时派兵从外部策应。火已烧起而敌营仍然保持镇静的,应持重等待,不要急于进攻;待火势兴旺,可以进攻就进攻,不可以进攻就停止。火可从外面放,这时就不必等待内应,只要适时放火就行。要从上风放火,不要从下风进攻。白天风刮久了,夜晚就容易停止。军队必须懂得灵活运用五种火攻方式,并等待放火的时日条件具备再进行火攻。

用火辅助军队进攻,效果明显;用水辅助军队进攻,可以使攻势加强。水可以阻隔敌人,但不能直接削弱敌军实力。

军队凡打了胜仗,夺取了土地城邑,而不能巩固战果的,则很危险,这叫劳而无功的“费留”。所以说,明智的国君要慎重地考虑攻战之事,贤良的将帅应该认真地决定军事行动。不是有利就不要采取军事行动,没有必胜的把握就不要用兵,不是危机迫近不要开战。国君不可因一时愤怒而发动战争,将帅不可因一时气愤而出阵求战。符合国家利益才用兵,不符合国家利益就停止;愤怒可以恢复为欢喜,气愤可以恢复为高兴;国家灭亡了就不能复存,人死了也不可能再生。因此,对于战争,明智的国君要慎重,贤良的将帅要警惕,这是安定国家和保全军队的重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