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油漆及标记
2025年09月26日
三、油漆及标记
1.油 漆
车体与转向架构架外表面不脱漆,磕伤、划伤、起皮、龟裂时修补油漆。
2.标 记
(1)部件检修标记。
对空气弹簧组成、减振器、牵引电机、差压阀(DP-5型)、高度调整阀、增压缸、高压隔离开关、接地保护开关、制动控制装置、空调装置、辅助电动空气压缩机、电动空气压缩机、密接式车钩、缓冲器等下车实行分解检修的重要部件的新造标记须保留,且在部件的显著位置上标志检修标记,标记内容须包括检修单位和检修时间。检修标记允许使用铆接标牌、油漆标记、钢印刻打等形式;标记须整洁、美观,字体清晰,且保证动车组在一个大修期内不脱落。
(2)车辆定检标记。
每辆车在检修完成后须在车端部定检标记框内粘贴相应的检修标记。检修标记内容:检修级别、检修年月、检修单位。标记的表格线、字体为黑色,使用PVC不干胶,底板为白色。中文采用黑体SimHei字体,数字采用Helvefica,颜色为黑色。例如,四方股份于 2008 年 6 月份完成四级检修,则标记为“四级”“2008.06”“四厂”,详见图10.1。
(3)各配电盘、控制面板、设备、配线等配件或部位上的标记须完整、字体清晰。
(4)腰带以下标记要重新标记。
图10.1 车辆定检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