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及时掌握人为生态破坏和各种经济活动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影响情况,是我国环境监察工作所谓的“三查二调收费”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生态环境监察现场执法的重要条件,也是做好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保护规划、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基础工作和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