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 数据库完整性概述
2025年09月26日
6.2.1 数据库完整性概述
为了维护数据库的完整性,DBMS必须提供一种机制来检查数据库中的数据,看其是否满足语义规定的条件。这些加在数据库数据之上的语义约束条件称为数据库完整性约束条件,它们作为模式的一部分存入数据库中,而DBMS中检查数据是否满足完整性条件的机制称为完整性检查。
数据库完整性检查是围绕完整性约束条件进行的,因此完整性约束条件是完整性控制机制的核心。完整性约束条件作用的对象可以是关系、元组、列3种。其中列约束主要是列的类型、取值范围、精度、排序等约束条件。元组的约束是元组中各个字段之间的联系的约束。关系的约束是若干元组间、关系集合上以及关系之间的联系的约束。
完整性约束条件涉及的这三类对象,其状态可以是静态的,也可以是动态的。所谓静态约束是指数据库每一确定状态时的数据对象所应满足的约束条件,它是反映数据库状态合理性的约束,也是最重要的一类完整性约束。动态约束是指数据库从一种状态转变为另一种状态时,新、旧值之间所应满足的约束条件,它是反映数据库状态变迁的约束。综合以上两个方面,可以将完整性约束条件分为六类(表6-3)。
表6-3 完整性约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