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人民政权的建立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实现(1949年12月—1956年9月)
2026年01月22日
第一编 人民政权的建立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实现(1949年12月—1956年9月)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上林县同全国各地一起,相继实现了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到民族独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两个历史性转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头三年,中国共产党上林县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共上林县委”或“上林县委”)带领全县各族人民,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中国共产党广西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西省委”)的决策部署,一方面,肃清国民党反动派在县境内的残余武装力量,清匪反霸,镇压反革命,建立和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另一方面,完成土地改革和各项社会民主改革,组织农业生产,整顿金融和市场秩序,合理调整工商业,恢复和发展遭到严重破坏的国民经济,开展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建设,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为开展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和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准备了条件。(https://www.daowen.com)
1953年,上林县委贯彻执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动员全县各族人民为实现总路线制定的任务而奋斗。以过渡时期总路线为指导方针,开始实行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和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加强党的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教育文化卫生建设。到1956年上半年,上林县执行国民经济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进展顺利,基本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为全面开展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