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党的八大精神

一、宣传贯彻党的八大精神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是党取得全国执政地位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正确地分析了国内外形势和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提出了党在今后的根本任务。并明确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这一方面来。就是要集中力量解决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党的八大标志着我国历史开始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新阶段,是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上的一座光辉的历史丰碑。

党的八大之后,根据省委发出的关于学习宣传党的八大精神的通知,中共上林县委先后召开县委扩大会议、宣传工作会议和县、区、乡三级干部大会,学习贯彻党的八大精神,县委书记郑永茂、县长韦业莽分别传达省委、州委负责人关于如何抓好宣传贯彻党的八大精神的指示,动员干部、党员按照县委的学习安排,组织干部、党员以自学和集体读报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学习党的八大的政治报告、关于发展国民经济和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新党章以及大会的各项决议等,领会精神实质,联系本县实际展开讨论,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各级党组织紧密联系实际和各项工作的开展,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努力完成1956年工农业生产和各项生产指标,全面完成社会主义三大改造,推动社会主义建设高潮。学习安排在9月18日至10月18日。要求:县直机关党员干部以科室或理论学习小组为单位,集中精力学好党的八大文件,并结合实际进行讨论;农村党支部利用上党课开展学习,并利用晚上组织群众集中学习。厂矿、学校和事业单位党支部结合实际开展学习。

1956年10月4日,桂西州地委发出《关于学习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的通知》,规定从10月4日开始至年底,停止原来规定的理论学习课程,进行关于党的八大文件的学习,深刻理解党的八大文件的重要性,明确党的八大召开的历史背景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加强党的建设的任务,为完成和提前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而奋斗。1956年12月30日,上林县召开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传达党的八大精神,对学习贯彻八大精神再次部署。学习活动分两步走。第一步主要是集中学习。广大党员通过反复阅读毛泽东的开幕词、刘少奇所作的政治报告和党的八大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3个文件,以及学习修改党章的报告,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报告,进行专题讨论,掌握文件的精神实质。第二步,重点深入进行研究讨论,时间为1个月。凡参加学习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阅读和钻研有关文件,然后有重点地提出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明确国内主要矛盾和党的主要任务的转变,认识经济建设的方针和加强执政党建设的重要性。同时,联系个人工作和思想实际,检查和解剖自己,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奋斗目标,扩展眼界,鼓舞信心,振奋精神,推动工作。在学习贯彻党的八大精神中,11月初,上林县委召开县四级干部大会。参加会议的县、区、乡、社干部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县委提意见,大胆地、实事求是地揭发和分析工作中的各种缺点和错误。县委进行认真检查后,针对当时存在的党政不分,责任不明,领导不深入,工作方法简单,对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卡得太死等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在实际工作中改进领导工作。县委领导成员20人,除留2人在机关处理日常工作外,18名县委成员带领工作队都下到农业社、生产队,广泛接触群众,了解和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检查政策执行情况,总结群众的生产和办社经验。当时,又正值全县遭受旱、涝、虫三灾袭击,全县7个区25个乡粮食减产42%,群众生活困难,如白圩区的文领、陆永、狮螺3个重灾乡,断炊户达220户。县委工作队分开到各灾区开展生产救灾,解决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1957年1月至2月,县委先后拨下救济款3.23万元、口粮贷款9万元、救济谷2.83万公斤、救济大米3.17万公斤,共计救助1314户约2万人。此外,县委还组织广大农业社社员群众在开展生产自救的基础上辅以救济、贷款的办法,使社员群众安全度过灾荒。在组织做好干部下乡的同时,县委要求农村党员干部安心扎根农村,坚守阵地,做到相当一段时间内不调动。为了加强基层领导,县委还抽调一批干部充实基层,引导农村社员群众学习党的八大文件,坚定地走农业合作化道路,掀起社会主义建设高潮。

通过学习党的八大文件,全县广大党员、团员和干部职工认为,党的八大提出的我国主要矛盾的转变以及党和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等一系列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正确的,一致表示拥护党的八大会议决议,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县委根据党的八大提出“三个主体、三个补充”(即在工商业经营方面,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主体,附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作为补充;在生产的计划性方面,计划生产是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作为补充;在社会主义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主体,附有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作为补充)的方针,要求全县各级领导认真处理好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转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高级社”)时遗留的问题,贯彻推行农业“三包”(包产、包工、包资),建立层层责任制,落实好党的农村经济政策,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搞好农业生产,为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奠定基础。

第一,调整合作社的公有化基金负担。县委要求全县各高级社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贯彻生产自救为主、国家发放救济款为辅的方针,通过银行发放“贫农入社公有化股份基金贷款”,其中发放救济款1.68万元,生活贷款21.19万元,粮食、油料、生猪预购金3.5万元,土特产和生猪收购资金40.6万元,并将这其中一部分贷款支付给耕牛多的农户,不足部分发给凭据,定期兑现,从而消除富裕中农的怨气,刹住退社风。(https://www.daowen.com)

第二,允许保留一定数量的自留地。全县各高级社归还房前屋后零星竹木果树给社员管理,按照县委规定的标准划给社员自留地(每人1~2分),允许社员垦荒自种自收,耕地少、耕牛多的地方还允许留自留牛。

第三,在收益分配方面,实行“少扣多分”的政策,力争绝大多数农户增收。具体做法是增产社多扣,减产社只扣少量公积金(含种子和投资),公益金暂不扣,平产社少扣或增产社多扣。在口粮分配方面,实行按劳加照顾。具体做法是按“倒三七”的政策实行,即把以前口粮三成按人口分配,七成按工分分配改为七成按人口分配,三成按工分分配。产粮多的富社,留粮标准允许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0%~50%,未经批准不许增加扣除项目,不许向农业社或社员派粮和派款。“倒三七”分配政策使广大社员解决了温饱问题,进一步巩固了农业社阵地。

第四,积极探索切合实际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县委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根据各社的实际情况,大胆推行多种形式的经营管理方式。至1957年底,全县普遍实行“三包一奖”,部分地方则采取“大集体,小分散,统分结合”的方式(即大农活集体干,小农活包工到户,主粮集中种,杂粮包到户,按比例分成)。这些不同形式的生产管理方式虽然仍很不完善,但群众喜欢拥护,效果明显。

第五,在市场管理方面,全县采取积极措施,放宽市场管理,允许企业实行一定程度的自由选购和自由推销,允许完成统购和订购任务以后的一部分农副产品进入市场。这一政策使市场明显活跃,个体工商户收入明显增长,社员家庭副业也迅速发展起来,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个体手工业、小商店、小摊贩等出现了单独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统购包销中的弊病,改善了城乡人民的生活。

1957年2月,根据桂西州地委扩大会议的部署,中共上林县委召开县委扩大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八大精神和《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确定全县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紧密联系本地实际,认真总结1956年农业粮食大丰收的成绩经验,制定落实1957年农业发展计划措施,依靠党的领导,贯彻群众路线,围绕中心,加强理论、政策、法令和业务学习,全面发展工农业生产,做好商业和交通运输、粮食征购、普选、兵役和审干肃反等工作,千方百计实现“一五”计划最后一年的各项生产指标。县委提出1957年粮食等其他农业项目增产计划:粮食计划种植面积91.86万亩,产量7800万公斤,比上年增产13%;油料和其他经济作物计划种植4.09万亩,产量230.4万公斤,比上年增产131%;生猪计划饲养7.5万头(包括集体养和社员私养),平均每户1.6头,按头数算,比上年增长48%;黄牛计划发展到2.9万头,比上年增长8%;水牛计划发展到2.78万头,比上年计划增长5%;山羊计划发展到4220头,比上年增长26%;其他如鱼、鸡、鸭、鹅、兔等,根据具体情况,大量发展,全县副业收入,计划每户达到60~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