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三布告”的执行

四、“七三布告”的执行

新成立的各级革命委员会积极稳定时局,开展抓革命、促生产。但同时,由于革命委员会是在对立组织联合基础上产生的,派性还未完全克服,极左路线仍然起着主导作用,继续大揭发、大批判、大斗争,不时出现乱斗、乱批、乱捕、伤亡的严重事件,影响局势稳定。当时在广西的柳州、桂林、南宁等地区,连续发生了一系列破坏铁路交通、抢夺援越抗美物资、军队武器的恶性事件。

1968年7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针对广西地区发生打砸抢事件颁布了《关于解决广西“文化大革命”问题的布告》(简称“七三布告”),要求广西立即停止武斗,停止一切干扰和串连,无条件地交回夺去的人民解放军装备。对于确有证据的杀人放火、破坏交通运输设施、私立电台等现行反革命分子,必须依法惩办。

“七三布告”颁布后,广西革委会筹备小组和广西军区大量印发至全区各地。7月27日,县革委会召开常委会议,认真学习讨论“七三布告”。会议一致拥护“七三布告”,并结合上林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宣传和贯彻执行“七三布告”。二是立即停止武斗。要求各派群众组织限期交出他们手中的枪支武器,并拆除工事,撤离据点,无条件立即停止武斗和恢复全县正常秩序。三是注意团结和依靠大多数,掌握政策界限,教育引导其中的受蒙蔽群众反戈一击,孤立和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但是在当时复杂的局势下,由于布告本身的一些缺陷,以及各派群众组织在理解与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给造反派组织趁机利用“七三布告”的机会。造反派组织声称“要像刮十二级台风”那样,“稳、准、狠”地向一小撮“阶级敌人”发起进攻。8月7日至10日,上级在南宁召开各县(市)革委会主任、革委会保卫组组长紧急会议,研究和部署进一步贯彻“七三布告”,强调贯彻“七三布告”就是镇压反革命,要主动地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的进攻。会后,上林县迅速贯彻会议精神,片面理解“七三布告”精神,强调镇压反革命,使本来已经相当严重的乱抓、乱斗、迫害致死人的暴力迅速升级。(https://www.daowen.com)

12月30日,县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召开扩大会议,研究县、区直属机关“斗、批、改”、路线斗争教育工作。会上通报了县、区直属机关在贯彻“七三布告”精神、认真开展“斗、批、改” 第一阶段,共揪斗264人,明确敌我矛盾的151人、内部矛盾的74人。

“七三布告”对当时广西解决动乱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但由于极左路线和广西其他各地的影响,上林县也出现了宣传贯彻执行“七三布告”的偏差。但“七三布告”作为中央制止武斗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之一,其主旨是要制止广西混乱地区的武斗,稳定局面和恢复秩序。这一强制措施对制止派性武斗、抑制上林动乱局面起了重要作用。此后,形势趋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