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标本鉴定

3.4 标本鉴定

鉴定即运用已有的分类学系统知识对未知植物进行归类,确定其科学名称。植物鉴定是植物分类的基本功,在实践操作中,需掌握最基本的检索表的运用,另外还可以通过图鉴、网络照片库、标本照片比对,或者请教类群专家,进行判断,并结合植物志进一步核对。

1.标本形态的观察和解剖

标本形态的观察及描述必须确切,这是鉴定标本的重要环节。初学时,可选择已认识的植物,查对有关文献中的形态描述。

花是形态鉴定最关键的器官,因此在鉴定之前应仔细解剖,明确花萼、花瓣、雄蕊和雌蕊等各部位的数量、颜色、形状等特征。叶背、嫩枝、脉腋等各部位覆盖的毛被、腺毛、鳞片等往往是分种的关键特征,也应在解剖镜下仔细观察记录。

在此基础上,应正确使用检索表来鉴定植物。检索表的种类很多,不同志书可能略有差异,但本质都是非此即彼,二歧分支。检索植物要从高级别检索表向低级别检索表顺次查找。一般先查询分科检索表,再查询分属检索表,再依次查询分种检索表。如果分种检索表缺乏时,可在查出属名后,直接到植物图鉴中查对,进行常见种判识。对初学者来说,最好选用标本采集地区所编的当地检索表或植物志(图鉴),更易于检索和定名。(https://www.daowen.com)

在查找检索表时,每两项相对应的特征及每项中所列各性状,均需与被鉴定植物认真对照,以减少差错。注意关键性状的观察和检索。

在检索中,有时即使形态观察无误,也可能“卡壳”。这可能是检索表编制的问题,例如比较简单的检索表可能造成检索困难,这就需要选用复杂一些的检索表。也可能是由于标本的不完善,如往往仅有花还不行,必须有果实才能继续往下检索。这在伞形科、紫草科等中表现较为突出,如有上述情况,就要对两个平行的性状分别试查,再根据以下各项的性状作出综合判断。有时花期已过,仅采到具果实的标本,这就要选用以营养器官为主,以果实为辅的检索表。

2.标本的审核与定名

对于初学者来说,为了证明鉴定的正确,在检索到每一分类单位时,都必须借助有关文献(如植物志、植物图鉴等),核对照片和形态特征描述。只有经审核无误后,才能确认该植物的中文名和拉丁学名。经鉴定的植物要制成腊叶标本长期保存,以积累资料,供教学和研究使用。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