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定义和特点

二、定义和特点

1992年,美国国家科学院医药研究所(institute of medicine,IOM)发表的《新发传染病:微生物对美国公民健康的威胁》提出新发传染病的概念,把新发传染病首次定义为“新的、刚出现的或呈现抗药性的传染病,在过去20年中,人群发病不断增加或者有迹象表明将来其发病有增加的可能性”。针对新发传染病,1994年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提出了“处理新发现传染病的威胁——美国的预防策略”,并于1995年创办了《新发传染病杂志》(Emerging Infectious Diseases)。1997年,WHO则将“全球警惕,采取行动,防范新发传染病”作为世界卫生日的主题。

2001年,美国CDC重新定义新发传染病为“在过去20年内,人群中的发病率有所增加或者将来有可能增加的感染性疾病,包括:出现特有的症状,原来很少的疾病出现流行,原来临床表现轻微的疾病变得严重,原来可以预防或治疗的疾病失去控制或出现耐药性或者是由于新的诊断技术的应用,发现一些疾病有所增加”。我国在2007年发布的《突发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战略》(卫应急发[2007]203号)中定义了“突发急性传染病(emerging infectious diseases,EID)是指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对人类健康构成重大威胁,需要对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鼠疫以及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新发生的急性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等。”(https://www.daowen.com)

随着对新发传染病的逐步认识,新发传染病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指新发现的传染病,如新型布尼亚病毒感染引起的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等;一类指原本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但由于某些原因重新流行起来的传染病,如耐多药结核病等。新发传染病的主要特点有以下5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