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 施工准备

12.3.1 施工准备

1.材料准备

(1)水泥:进场时应对出厂证、合格证和品质检验报告进行检查,并对其强度、安定性等性能指标进行复查,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附录A的规定。应使用同一品牌、同一批号的水泥,水泥进场后应有防雨、防潮等良好的堆放场地。

(2)砂: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人工砂的细度模数宜在2.4~2.8范围内,天然砂的细度模数宜在2.2~3.0范围内。使用山砂、粗砂、特细砂应经过试验认证。砂的品质要求,应符合附录B规定的要求。

(3)石子:石子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钢筋净间距的2/3、构件断面最小边长的1/4。石子的品质要求,应符合附录C规定的要求。

(4)水:凡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均可用于拌和与养护混凝土。否则,按附录D规定指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外加剂:减水剂等进场时应对出厂证、合格证和品质检验报告进行检查,其品质应符合DL/T 5100规定的要求。减水剂的品种、掺量通过试验确定。

(6)钢筋:钢筋的规格、型号等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进场时应对出厂证、合格证和品质检验报告进行检查,并对外观、力学性能等进行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DL/T 5169的规定。

(7)预埋件: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和有关规定。

(8)止水带:应对止水带的铜卷材出厂证、合格证和品质检验报告进行检查。加工后的铜止水带形状、尺寸符合设计,不应有机械加工引起的裂纹、孔洞等损伤。

2.作业准备

(1)混凝土配合比应符合设计和DL/T 5169规定。

(2)混凝土生产宜选用集中生产的拌和楼,拌和楼应有准确的称量设备,应采用避免发生分离、漏浆、泌水或过多损失坍落度等的混凝土运输设备。(https://www.daowen.com)

(3)坝体的预沉降期宜为3~6个月,月沉降量不得大于设计要求。面板分期施工时,先期施工的面板顶部填筑应有超高。

(4)堆石坝垫层料坡面应完整、无破损或外露垫层料,且坝坡坡度等符合设计要求。

(5)钢筋保护层的垫块,应采用同标号混凝土和砂浆制作,中间须预埋扎丝,以便支设板体钢筋时使用。

(6)焊工应持有上岗证书。

3.技术准备

(1)图纸会检: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简称《导则》)的要求做好图纸会检工作

(2)技术交底:应按照《导则》规定,每个分项工程必须分级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工作要充实,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全体参加施工的人员都要参加交底并签名,形成书面的交底记录。

(3)必须按满足强度、抗冻、抗渗、抗侵蚀等的设计指标及DL/T 5144要求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4)应提出从原材料选择、配合比设计、温度控制、施工安排和质量控制等防止混凝土开裂的综合措施。

(5)滑模模板的设计与加工,必须符合DL/T 5110规定,并满足面板的体形、构造及分段浇筑混凝土等要求。模板应表面平整、光滑,形状与尺寸正确、有足够强度和刚度。

(6)应有高温、多雨、大风等不利施工条件下,保证混凝土浇筑质量的措施。

(7)水泥混凝土面板施工方案措施须监理工程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