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1 施工准备
1.材料准备
(1)砌筑用石。砌筑用毛石应为质地坚实,无裂纹的石材,其表面的污渍等杂质,砌筑前应清除干净。用于干砌石护坡砌筑的块石应同时具有两个大致平行的面。砌筑永久外露面的块石边缘应进行适当修正。
(2)砂。砌筑用砂应及时取样,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其质量指标见附录C。
(3)水泥。水泥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使用的水泥应具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复试报告。其质量标准见附录A。(https://www.daowen.com)
(4)砂浆配合比。砂浆配合比必须满足施工图纸规定的强度和施工和易性要求,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确定。
2.技术准备
(1)图纸会检。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简称《导则》)的要求做好图纸会检工作。
(2)技术交底。应按照《导则》规定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内容要充实,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全体参加施工的人员都应参加交底并签名,形成书面交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