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1 施工准备

23.3.1 施工准备

1.材料准备

(1)水泥: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对水泥品种、级别、包装、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水泥尽量使用同一品牌、同一批号的材料,进场后应有良好的堆放场地及防雨、防潮措施。水泥质量标准见附录A。

(2)钢筋:进场时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对其进行外观检查,并按有关标准规定取、送样,进行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钢筋质量标准见附录B。

(3)砂:砂进场后必须每批次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由于工程施工,其质量标准见附录C。

(4)石子:尽量选用同一产地产品,粒径5~40mm,级配良好,进场后应检验。石子含泥量及泥块含量应符合附录D要求。

(5)施工用水经检验合格后使用。(https://www.daowen.com)

2.作业准备

混凝土搅拌前应对拌制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混凝土搅拌机及其他机械设备进场、就位,并搭设混凝土搅拌棚;夜间施工准备足够的照明设备。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3.技术准备

(1)图纸会检: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简称《导则》)的要求做好图纸会检工作

(2)技术交底:应按照《导则》规定,每个分项工程必须分级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内容要充实,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全体参加施工的人员都要参加交底并签名,形成书面交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