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3.4 钢筋工程
(1)钢筋的形状、尺寸,必须按设计图纸规定和DL/T 5169要求弯制。钢筋的调直、切断、弯钩、绑扎成型等均应采用冷加工方法进行。
(2)钢筋接头宜优先采用直螺纹接头,不具备条件时采用焊接接头或绑扎接头。采用焊接接头时,应按规定抽样送检。
(3)钢筋接头应分散布置。机械连接接头的分布应按设计规定执行,当没有要求时,在受拉区不宜超过50%;在受压区的A级接头不受限制。闪光对焊、熔槽焊等焊接接头的分布,在受拉区不宜超过50%;在受压区不受限制。绑扎接头的分布,在受拉区不宜超过25%;在受压区不宜超过50%。(https://www.daowen.com)
(4)钢筋的绑扎应牢固,无缺扣、无松扣、无漏扎。绑扎钢筋时应留出固定预埋件、管线等的位置。钢筋绑扎见图24-2。
(5)受力钢筋同一截面接头的数量、搭接长度、错开位置,应符合DL/T 5169的规定要求。
(6)绑扎钢筋的铁丝和垫块上的铁丝均应按倒,不得伸入混凝土保护层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