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3 吊装就位

31.3.3 吊装就位

启闭机吊装宜在启闭机房未封顶之前进行。

固定卷扬式启闭机主要由机架、电动机、减速器、卷筒、开式齿轮、制动器、负荷限制器、高度指示器、滑轮组及钢丝绳等零部件组成。

启闭机是采用整体吊装还是解体吊装方法,主要根据现场吊机停放位置等具体情况来确定。

启闭机就位后,按制造厂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调整、找正,使其平台高程及水平、纵横向中心线偏差、联轴器的同心度及端面间隙、钢丝绳固定及缠绕情况、高度指示器及负荷控制器的功能等均符合制造厂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并满足以下规定:

(1)启闭机平台高程偏差不应超过±5mm;水平度偏差不应大于0.5/1000。

(2)根据起吊中心线调整启闭机纵、横向中心线偏差,使其不超过±3mm。

(3)电动机和减速器就位后,对联轴器进行检查调整,使其端面间隙、径向位移、轴向倾斜均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并盘车检查运转受力情况,是否有憋劲现象,检查两滚筒是否同步运转。

(4)缠绕在卷筒上的钢丝绳长度,当吊点在下极限时,留在卷筒上的圈数不少于4圈,其中2圈作为固定用,另外2圈为安全圈;当吊点在上极限时,钢丝绳不得缠绕到卷筒光圈部分。

(5)卷筒上缠绕双层钢丝绳时,钢丝绳应有顺序地逐层缠绕在卷筒上,不得挤叠或乱槽,同时还应仔细调整,使两卷筒的钢丝绳同时进入第二层。

(6)如该启闭机高度指示器为仪表式的,其功能应达到下列要求:

1)指示精度不低于1%;(https://www.daowen.com)

2)应具有可调节定值极限位置、自动切断主回路及报警功能;

3)高度检测元件应具有防潮、抗干扰功能;

4)具有纠正指示及调零功能。

(7)复合式负荷控制器的功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1)系统精度不低于2%,传感器精度不低于0.5%;

2)当负荷达到110%额定启闭力时,应自动切断主回路和报警;

3)接收仪表的刻度或数码显示应与启闭力相符;

4)当监视两个以上吊点时,仪表应能分别显示各吊点启闭力;

5)传感器及其线路应具有防潮、抗干扰性能。

(8)减速器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清洗检查,润滑油的油位应与油标尺的刻度相符,其油位不得低于高速级大齿轮最低齿的齿高,但也不应高于两倍齿高。减速器应转动灵活,其油封和结合面处不得漏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