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

1937年

1月,课外生活服务团公布组织大纲草案。[11]

▲课外生活服务团辩论组组织第一次辩论大会,题目为《联俄是否我国目前应走的外交途径》,时任法学院院长郑彦棻与法学院教授任启珊及刘求南担任点评嘉宾。[12]

▲法学院组织60余人到萝岗洞赏梅。[13]

寒假期间,法学院学生组成司法考察团,实地探研湖南、广西等地的司法状况。[14]

3月1日,学校公布推行导师制度暂行办法。

3月,法学院开设专题研究课程,学生自由选习,实行后学生得益不少。[15]

▲法学院派教员赴港参观报社,建设学院剪报室。[16]

4月,法学院公布推行导师制情形。(https://www.daowen.com)

▲课外生活服务团读书会成立并征求会友。[17]

▲法学院图书馆拟由旧式卡片目录改制为杜定友先生设计的明见式目录。[18]

5月,《社会知识》创刊。[19]

8月,国立广东法科学院并入国立中山大学法学院。[20]

9月,黄元彬任法学院院长。

9月至12月,为适应抗日战争的需要,各院系调整及增开相关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