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法科)历任领导及任职时间

法学院(法科)历任 领导及任职时间

● 梁龙,1924年2月至1925年9月

● 程天固,1925年9月至1927年9月

● 何思源(正)、何思敬(副),1927年9月至1928年9月

● 戴季陶(正)、何思敬(副),1928年9月至1930年9月

● 刘光华,1930年10月至1931年7月

● 薛祀光,1931年7月至1933年7月

● 郭冠杰,1933年7月至1933年12月

● 邓孝慈,1933年12月至1935年8月

● 郑彦棻,1935年8月至1937年8月

● 黄元彬,1937年9月至1940年7月

● 胡体乾,1940年8月至11月(代理院长)

● 王造时,1940年12月至1941年3月(https://www.daowen.com)

● 许崇清,1941年3月至1941年5月(代理院长)

● 黄文山,1941年5月至1942年2月

● 钱清廉,1942年3月至1942年7月

● 汪洪法,1942年7月至1943年8月

● 王慕尊,1943年8月至1944年8月

● 胡体乾,1944年8月至1946年1月

● 梅龚彬,1946年1月至1946年8月(代理院长)[5]

● 萨孟武,1946年9至1948年8月 [6]

● 曾昭琼,1948年8月(代理院长)[7]

● 杨兆龙,1948年10月至1949年2月 [8]

● 钱清廉,1949年2月至1949年8月 [9]

● 刘榘(正)、曾昭琼(副),1951学年下学期 [10]

● 曾昭琼,1952年至1953年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