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审理阶段民事案件编号

二、再审审理阶段民事案件编号

1.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再审案件,编立“民提字”案号;

2.下列案件,编立“民再字”案号:

(1)各级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于本院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再审的案件;

(2)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指令再审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案件;(https://www.daowen.com)

(4)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的案件;

(5)上级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指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案件。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本院以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