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文网
搜索
首页>
图书频道>
政法>
法学
十六、附则
2026年07月27日
版权
十六、附则
137.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本院以前作出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以前的规定办理。(https://www.daowen.com)
上一章
下一章
上一章
下一章
下载电子书
目录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