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案情】

申请人: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代表人:马腾营,该清算组组长。

被申请人: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富春,该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北京辰达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壮,该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上海元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斐光,该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上海全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伟,该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深圳市天纪和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国华,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人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于2008年7月5日以被申请人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闽发证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福州中院”)申请宣告闽发证券破产还债,并申请将上海元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元盛”)、上海全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全盛”)、北京辰达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北京辰达”)、深圳市天纪和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天纪和源”)纳入闽发证券破产清算程序,合并清算。(https://www.daowen.com)

福州中院认为申请人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的申请符合破产案件的受理条件。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于2008年7月18日裁定如下:

立案受理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申请宣告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元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全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辰达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纪和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并破产还债案。

福州中院经审理查明:

被申请人闽发证券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中国证监会于2004年10月16日委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其托管经营。2005年7月8日,中国证监会取消了闽发证券的证券业务许可资格,责令关闭,并委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立清算组对其进行行政清算。闽发证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经过清查审计。截至2008年7月18日,闽发证券已资不抵债,账面净资产为-6999849258.09元。

另查,被申请人上海元盛、上海全盛、北京辰达、深圳天纪和源(下称“四家关联公司”)均是闽发证券为逃避监管,借用他人名义设立的重要关联公司,其注册资本来源于闽发证券,经营场所与闽发证券的分支机构相同。闽发证券违反法律和法规的规定,通过四家关联公司在账外进行委托理财、国债回购及投资、融资等活动。四家关联公司名下的资产主要为根据闽发证券的安排开展证券自营业务形成的股票,公司的基本负债系因与闽发证券资金往来而形成。四家关联公司与闽发证券在资产和管理上严重混同,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是闽发证券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出资虚假,实为闽发证券投资。闽发证券虽非四家关联公司的登记股东,但经审计查明,该四家关联公司的登记股东并未实际出资,其注册资本金均来自闽发证券。

2.机构、人员混同。上海元盛和上海全盛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与闽发证券上海管理总部共同在上海市浦东路陆家嘴环路958号华能大厦34层办公。上海元盛、上海全盛成立时的总经理均由闽发证券上海管理总部的总经理担任。北京辰达和深圳天纪和源则始终与闽发证券的机构、人员混同。北京辰达和闽发证券北京管理总部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运作模式,与闽发证券北京管理总部共同在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29号海泰大厦2层办公。深圳天纪和源则和闽发证券深圳中兴路营业部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运作模式,与闽发证券深圳营业部共同在深圳中兴路外贸中心大厦办公。

3.营业混同。闽发证券与四家关联公司的基本合作模式为:闽发证券相关职能部门以四家关联公司的名义接受配资或通过三方监管的形式对外融资;归集由相关职能部门使用的闽发证券下属其他单位的对外融资款;向四家关联公司发出资金划拨通知、进行证券交易。四家关联公司则主要负责办理如下事项:开立资金账户和股东账户、进行资金划拨、股东账户的指定交易与撤销、为闽发证券进行自营清算。

4.资产混同。由于四家公司主要按照闽发证券指令与其合作证券业务,故四家公司的主要资产为自营证券,持有的股票种类比较集中,且与闽发证券重仓持有的股票(双鹤药业、辽宁成大、内蒙华电)雷同。其中,截至2008年7月18日,上海元盛自营证券市值占资产总额的92.79%,自营证券中双鹤药业市值占自营证券总市值的99.62%;上海全盛自营证券市值占资产总额的28.22%,自营证券中双鹤药业市值占自营证券总市值的98.05%;北京辰达自营证券市值占资产总额的98.20%,自营证券中辽宁成大市值占自营证券总市值的83.65%,内蒙华电市值占自营证券总市值的14.12%;深圳天纪和源自营证券市值占资产总额的96.08%,自营证券中辽宁成大市值占自营证券总市值的99.71%。

5.负债混同。截至2008年7月18日,上海元盛对闽发证券负债占其负债总额的97.92%;上海全盛的负债均为对闽发证券的负债;北京辰达对闽发证券的负债占其负债总额的98.89%;深圳天纪和源的负债均为对闽发证券的负债。

再查,经清查审计,截止2008年7月18日,四家关联公司在账面上均资不抵债,其中,上海元盛的净资产为-1268 700065.02元;上海全盛的净资产为-1298328984.99元;北京辰达的净资产为-270467489.25元:深圳天纪和源的净资产为-94889084.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