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
答: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第一,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宪法还规定人民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利,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宪法又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公民还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对于宗教信仰自由,宪法规定得明确、具体和完备。
第二,公民享有人身自由。宪法规定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和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https://www.daowen.com)
第三,公民享有社会经济方面的权利。如享有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国家和社会的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在丧失劳动的情况下,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妇女有与男子同等权利,婚姻、家庭受法律保护;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等等。
第四,公民有享受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包括受教育权,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世上不存在没有义务的权利,也不存在没有权利的义务。《宪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表明,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任何自由和权利都是相对的。损害了国家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利益也必然损害自己的利益,要受到法律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