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一、项目背景

(一)全国第三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基本情况

1.第三轮示范区的设立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指出,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实施分类指导,做好重点地区和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疫情严重地区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遏制疫情蔓延。继续推进艾滋病防治综合示范区建设,加强对示范区的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将性病艾滋病和丙型肝炎防治工作结合起来,研究解决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和完善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有效防控工作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

《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国办发〔2012〕4号)提出,实施分类指导,全面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高流行地区要重点加强病人的治疗、管理、关怀救助和预防二代传播,减少新发感染,降低病死率,尽快遏制疫情上升的势头。中度流行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扩大艾滋病检测范围,县级医疗机构按照“知情不拒绝”的原则,对重点科室就诊者和住院病人主动提供必要的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适时推广抗艾滋病病毒(HIV)治疗作为预防的策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为病人提供规范的治疗服务。低流行地区要重点加强监测和宣传教育,保持疫情的低流行态势。要充分发挥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的作用,研究艾滋病综合防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防治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总结中国不同地区、不同传播方式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经验,探索性病艾滋病和丙肝综合防治的工作模式。有关部门和地区要整合防治资源,加强对示范区的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

2013年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提出,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深入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使群众了解艾滋病的危害性,掌握正确预防艾滋病的知识,消除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和偏见,动员全社会全民参与,为艾滋病防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针对疫情上升较快的高危人群,积极创新防治理念和策略,健全防治技术和措施,努力破解防治难题。要剖析母婴阻断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扩大覆盖面,改善服务质量。适时启动新一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加大对重点地区的支持。

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3〕33号)指出,为了适应当前艾滋病防治需要,探索适合中国不同流行水平、不同传播类型地区的工作模式,国家将在认真总结前两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经验的基础上,开展第三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地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防治体系,提升防治能力,创新工作方法,优化防治服务,提高防治效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省级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通过国家级、省级示范区的建设,带动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促进“十二五”防治目标的实现。

2.设立示范区目的

(1)让示范区成为艾滋病疫情的稳定器。在设立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时,优先选择疫情严重、流行危险因素多、重点人群疫情严重或上升明显地区设立为示范区,稳定地方和全国疫情。

(2)让示范区成为艾滋病防治的试验田。针对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防治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探索性病艾滋病和丙肝综合防治的工作模式。以示范区为平台开展试点,狠抓落实。

(3)让示范区成为艾滋病防治的先锋号。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率先贯彻落实“十二五”行动计划防治任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制订“十三五”行动计划提供依据。

3.示范区选点原则

(1)疫情严重:侧重疫情一、二类地区。

(2)危险因素多:男男性接触者(MSM)、低档娱乐场所暗娼较集中。

(3)各种传播方式兼顾:以经性传播、静脉注射吸毒传播、既往采供血传播、保持低流行态势为主的地区。

(4)形成区域防治格局:考虑MSM城市间流动特点,将区域的主要城市连片作为示范区。

4.示范区类型

(1)城市示范区(https://www.daowen.com)

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示范区由五个及以上集中连片市辖区组成,地级市(地区、自治州和盟)城市示范区原则上由三个及以上集中连片市辖区组成。

主要以控制艾滋病经性传播为工作重点,包括MSM和低档娱乐场所暗娼人群干预。

(2)县(区)示范区

除城市示范区以外的县级市(区、县、旗等),根据示范区类型不同,开展侧重点不同的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

5.第三轮示范区数量

见下表。

第三轮示范区数量  单位:个

图示

(二)兰州市基本情况

兰州市是甘肃省省会,位于中国西部三大高原交汇处,是甘肃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兰州地处黄河上游、甘肃省中部及中国陆域版图的几何中心,是西陇海兰新线经济带的重要支撑点和辐射源,也是新亚欧大陆桥通往中亚、西亚和欧洲的国际大通道和陆路口岸。市区东西黄河穿城而过,南北群山环抱,属中温带大陆性气候。兰州市辖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红古区5个区和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3个县以及国家级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有21个乡、40个镇、53个街道办事处,市域总面积1.31万平方千米。截至2017年末,兰州市户籍人口325.5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26.05万人,乡村人口99.5万人。2017年末,兰州市常住人口372.9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4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02.17万人,占81.02%;乡村人口70.79万人,占18.98%。全年出生人口3.87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0.38‰,比上年提高0.27个千分点;死亡人口1.86万人,人口死亡率为4.99‰,比上年提高0.25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39‰,比上年提高0.02个千分点。兰州市有汉族、回族、满族、藏族、蒙古族、东乡族、裕固族等36个民族。

2017年,兰州市实现生产总值2 523.54亿元,比上年增长5.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1.47亿元,比上年增长5.9%;第二产业增加值881.74亿元,比上年增长3.1%;第三产业增加值1 580.34亿元,比上年增长7.2%。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 331元,比上年增长9.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 305元,比上年增长8.8%。

2017年末,兰州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6.3万人,比上年增长6.4%;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92.99万人,比上年增长2.5%;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103.53万人,比上年下降2.2%;参加失业保险人数56.73万人,比上年下降0.05%;参加工伤保险人数55.12万人,比上年增长10.4%;参加生育保险人数54.94万人,比上年增长13.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2.85万人,比上年增长0.1%。年末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人数111.84万人,参合率达98.6%。全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总额6.37亿元,比上年增长6.7%,累计受益229.48万人次。

2017年末,兰州市共有卫生机构2 465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95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0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2个。医院、卫生院拥有床位2.7万张。卫生技术人员3.5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4万人,注册护士1.6万人。

(三)示范区启动前兰州市艾滋病疫情形势及防治情况

兰州市自1993年发现第1例HIV感染者以来,艾滋病疫情呈逐年较快上升趋势。截至2013年底,兰州市累计报告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625例,其中HIV感染者437例,AIDS病人188例,报告死亡123例。2013年报告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192例,传播途径以经注射毒品感染为主。兰州市五区三县均有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分布。三种传播途径并存,注射毒品和性传播是主要传播途径;母婴传播也时有发生,并呈显著增长的趋势。

(四)示范区启动前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

第三轮示范区项目启动前,兰州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已经经历了中日JACA项目及第五轮、第六轮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已初步建立了“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在宣传教育、自愿咨询检测、监测检测、高危人群干预、美沙酮维持治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母婴阻断、关怀救助、社会组织开展防治工作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探索总结了一些成功经验和防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