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与评估结果利用

六、督导与评估结果利用

(一)工作进展通报

城关区示范区执行办公室每年对示范区整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抄送所在地政府和兰州市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二)经验推广

对工作开展较好的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工作经验,进行组织汇总,经专业人员评议后,在城关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城关区示范区执行办公室负责向兰州市推荐,并在兰州市进行推广交流。

(三)警告及限期整改

对工作开展较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单位,城关区示范区执行办公室建议原城关区卫生计生局给予警告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1.未开展创新模式探索,或所开展的创新模式探索未针对当地艾滋病防治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的;

2.有五项及以上重点工作未达到要求,且与上年度相比无明显改善的。

城关区示范区执行办公室应当指导和督促被警告的相关单位,认真查找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城关区示范区执行办公室。

附件

附件一 重点工作要求

附件二 创新模式信息收集模板

附件三 市级示范区督导报告参考模板

附件一

重点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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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宣传教育与政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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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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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测与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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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https://www.daowen.com)

四、预防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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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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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随访治疗与关怀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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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会组织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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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创新模式信息收集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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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市级示范区督导报告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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