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为特征

(三)行为特征

1.行为方式:贪污罪和受贿罪是主体

图示

图5-10 职务犯罪的主要方式

从图5-10可以看出,职务犯罪的主要方式依次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罪,这些都是主动的公权力寻租行为,说明目前公权私用的约束机制还有待完善。由于滥用职权罪具有隐蔽性的特点,其案发率相对比较少。以非自然人为主体的单位或者组织涉案情况相对较少,主要是因为组织行为不具备显著性,其次是由于案例的起诉对象是组织,相关机构很难进行有效的立案处理。此外,李辉在《贪污受贿案涉案金额的结构性特征》一文中,通过对2014年至2015年司法判决文书中的数据研究发现,受贿案件涉案金额的平均水平要高于贪污案,贪污案的平均金额为223 181.8元,中位数为40 000 元,而受贿案的平均金额为438 367.9元,中位数为89 000元,受贿案的平均金额几乎为贪污案的两倍。

2.行为对象:上级领导和政府部门的公权力化身为主导(https://www.daowen.com)

本课题对收集到的案例进行统计,剔除在新闻报道中未出现行为对象的案例,相关结果如图5-11所示。

从图5-11可以看出,在筛选后的职务犯罪案例中,职务犯罪的主要行为对象分为上级领导、政府部门、一般工作人员、相关联企业和外资企业。尤其是上级领导个体是犯罪行为的主要对象,这正说明“吏治”的严峻性。另外比较突出的特点是一般工作人员的所占比例也较高,占到了总体的15.1%,这说明既要打“大老虎”更要打“小苍蝇”的必要性。

图示

图5-11 职务犯罪的行为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