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生产力标准,充分尊重人民首创精神

坚持生产力标准,充分尊重人民首创精神

早在1984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就明确指出,全党同志在进行改革的过程中,应该紧紧把握住马克思主义的这个基本观点,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检验一切改革得失成败的最主要标准。上世纪90年代,邓小平同志进一步指出,要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判断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标准。这“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把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是对生产力标准的深化和发展。

坚持生产力标准,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要依靠亿万人民的主体力量和创新精神。我国推进改革开放是一个崭新课题,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没有现成答案,在现实中也没有现成经验。要胜利推进改革开放这场新的伟大革命,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尊重人民首创精神、鼓励人民群众进行开创性探索才能取得成功。无论是大包干、发展乡镇企业、搞活国有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还是建设经济特区、扩大对外开放等,都来源于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重视群众切身利益。及时总结群众创造出来的实践经验,尊重群众意愿,把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https://www.daowen.com)

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改革开放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必须坚持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改革开放中每一个新生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改革开放每一个方面经验的创造和积累,无不来自亿万人民的实践和智慧。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进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我们党高度尊重人民首创精神,通过提出和贯彻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人民前进,压茬拓展改革广度和深度,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改革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局面,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领域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发展活力和创新活力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