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具有科学规范的制度性

(三)坚持党的 领导具有科学规范的制度性

落实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不仅要从思想层面上坚定维护党的领导地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而且要立足现实工作,从制度建设层面建立健全党的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

党的领导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执政党确保其领导地位和执政水平的重要保证。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和制定一系列“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领导制度,使党和国家事业在稳定健康的环境中实现了长期平稳发展。可以说,党在不断完善领导制度的基础上,巩固了党的领导地位。同时,在思考和解决“如何实现党的领导”的问题上,对所涉及的党和国家政权机构、党和人民群众、党和社会及党内关系进行了制度规范,最终实现了党和国家的长期平稳发展。《决议》指出:“党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完善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制度,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19]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建立健全其他各项制度的首要保证,通过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使党的领导更加稳固,进而确保党和国家事业的长治久安。

中国共产党在不断优化领导制度的过程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要顺利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必须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更好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20]。党的领导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核心与主线,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比如,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又如,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厘清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之间的辩证关系。再如,要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总之,党的领导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核心,我们正是坚持了党的领导,才发展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