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起步和发展

(一)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起步和发展

新中国成立前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就开始在单一陆军兵种的基础上建设正规化、现代化的国防部队。1949年4月23日,华东军区海军在江苏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的诞生;1949年11月1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成立;1950年8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领导机关成立;1950年9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摩托装甲兵司令部成立;1950年12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部队司令部成立;1951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工兵司令部成立……截至1953年,各军兵种相继建立,标志着人民军队结束了单一陆军的历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人民武装力量体系,开启了建设诸军、兵种合成军队的新征程,[23]为建设一支正规化、现代化的国防部队,奠定了重要基础。

抗美援朝战争后,中央军委系统总结了人民解放军同高度优良现代化装备及有制空权的美军作战的经验,得出人民解放军要实行由单一的陆军步兵型向多军兵种的战略转变。在1953年底至1954年初召开的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党中央明确了“建设一支优良的现代化的革命军队,以保卫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防御帝国主义侵略”的军队建设总方针、总任务,并提出“用五年到十年左右的时间,逐步达到武器装备现代化,编制体制合理化,干部培养标准化,军事制度和军事训练正规化,为人民解放军的正规化现代化奠定牢固基础”的目标。[24](https://www.daowen.com)

为满足节省军费、加强大规模经济建设和适应军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遵照毛泽东裁减军队数量、加强质量的方针,在保存主力的前提下,人民解放军在由革命战争向和平建设的过渡时期,结合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进行了大规模的精简整编工作。到1952年10月底,共精简19个军、73个师的近200万人,国防战备支出费用也由1951年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43%大幅下降至1956年的20%。[25]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央军委”)作为国家最高军事领导机关,对人民解放军和人民公安部队实行统一的指挥、统一的制度、统一的编制、统一的纪律和统一的训练,对加强诸兵种的密切协同,全军统一领导和完成作战与建设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中央十分重视军队的纪律建设,强调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基础上,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保持高度警惕,将滋生的骄傲自满、功臣自居的不良情绪遏制在摇篮里。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就作出“依法建军”的战略决策。在1952年对军事学院毕业学员的训词中,毛泽东明确指出:“需要克服在过去时期曾经是正确的,在现在则是不正确的那种不集中、不统一、纪律不严、简单现象和游击习气等等,而必须加强整个工作上、指挥上,而首先又应该是从教育训练上来培养的那种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和纪律性。”[26]1953年,中央军委正式颁布“三大条令”,即《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提高了全军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夯实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