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形式,三者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我们党始终高举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创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基本政治制度,形成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不断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人民民主之所以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最关键的是始终有党的领导这一根本政治保证。正是在党的领导下,民主制度不断健全、民主形式不断丰富、民主渠道不断拓宽,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执政和国家治理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民对自身利益的实现和发展上来。
2018年3月,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设立这样的机构,目的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2018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从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视程度来看,党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着绝对的领导作用。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民法典,是党中央在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近6年之后,终于完成编纂、通过表决,并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从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到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以及2021年的具体施行,是党的领导系统性贯穿全面依法治国的一个缩影。
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全程,就是通过抓好党对我国现行的各项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等方面的领导,形成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结构严谨、规范合理的法律法规,并在执行的过程中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达到全民守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