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内使用现状

二、国内使用现状

2019年,我国警犬在工作中发挥作用共473708起,其中刑侦案件11144起,治安案件360185起,搜爆安检91337起,其他11042起。破获各类案件3780起,其中刑事案件3030起,搜出违禁品38670件,搜获毒品453627.863克。从总量上看,合并刑侦搜索犬,刑侦犬单犬年均起作用数约为2起,搜爆犬年均搜获违禁品约11件,搜毒犬年均搜获毒品约176克。(https://www.daowen.com)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在公安部警犬技术网站发布的有警犬参与侦破的1890例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刑侦大要案件中,警犬通过人体气味追踪搜索及搜捕发现犯罪嫌疑人案例279例,占比14.8%,其中农村郊外环境243例,城镇环境36例;通过人体气味搜索及血迹气味搜索发现物证案例1271起,占比67.3%,其中发现凶器612起,作案工具以及其他物证659起;发现出入口、指明案件方向258起,占比13.7%;鉴别认定61起,占比3.1%;其他作用21起,占比1.1%[1]。此外,这些年使用警犬搜索发现失踪人员也有上百起。以上数据及工作实例凸显了警犬的搜索功能,很好说明了警犬搜索在打击犯罪、为民服务方面的良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