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会员与团体会员

六、 个人会员与团体会员

(一)发展概况

武汉医学会按照标准吸收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入会,2007年,有个人会员2 800余人,团体会员单位73个。团体会员单位由三级、二级医院扩展到民营医院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民政部门管理要求,学会对所属108个专业委员会开展机构登记工作。各专科分会在完成换届工作后,即开展新一届专科分会委员的培训;同时召开主任委员、秘书工作会议,就各专科分会开展工作、学术活动形式、学术年会形式、厂会合作、委员待遇等多方面工作进行研究和探讨,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https://www.daowen.com)

2007—2008年,学会建立会员档案登记制度,实行会员管理网络化,定期向团体会员单位及各学科专业委员会委员寄发《继续教育活动表》。为推动学会文化建设,学会在年初举办团体会员单位团拜会和老专家新春联谊会,加强会员同专家以及会员间的联系。通过积极调研,了解会员诉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

学会坚持为会员服务的宗旨,深化服务意识。2009年,学会登记注册团体会员85家。每月按时向会员单位寄送学术活动表和相关会议通知,或根据各会员单位要求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形式送达。至2020年,武汉医学会委员分布武汉地区覆盖“1+8”武汉城市圈,集中了武汉地区各医疗单位主要精英,个人会员达5 000余人。至2020年,武汉医学会团体会员单位65家(表5-2-3)

表5-2-3 2020年武汉医学会团体会员一览表

图示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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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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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团体会员会费收缴与管理

根据2017年11月武汉医学会第十七次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武汉医学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会费的收取范围为武汉医学会会员、理事单位及武汉地区医疗机构。按照会员在学会担任的职务、医院等级及会议天数,个人会员会费为50元/人/年,会务费为200元/天/人,会员(理事)单位会员分为86个层次,三级及相当三级的综合、专科医院每年5 000元,二级及相当二级或者30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专科医院每年3 000元,50张~100张床位医疗机构每年2 000元,理事单位每年5 000元(与会员单位不重复),常务理事单位每年8 000元(与会员单位不重复),副会长单位每年10 000元,会长单位每年20 000元,自愿多交会费的,不受标准限制。

为简化会费收缴手续,合理安排经费支出,会费按年度收取,一年一交;届中入会的会员单位按实际入会时间缴纳;热心于医学卫生事业发展,但本单位存在实际经费困难的会员单位,由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可减免会费。

关于会费的收缴时间,每年3月份或每届换届大会后,向会员单位分发《缴纳会费通知书》,会员单位在收到《缴纳会费通知书》后一个月内将会费交到武汉医学会财务处。新批准入会的会员单位,在批准入会一个月内缴纳会费。会员单位不按规定时间内缴纳会费的,由医学会秘书处再次发出《缴纳会费通知书》,如在接到通知两个月内未如数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由医学会秘书处发出会员退会通知,并通报全体会员,会员退会时,不再退还已缴纳的会费。

会费使用范围主要有7项,各类医学新知、科普的传播和发掘工作经费开支;举办各类学术性、交流性、研讨性、培训性的各种会议、培训等经费开支;武汉地区医学事业发展的调研活动经费开支;对武汉地区卫生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单位予以奖励;武汉医学会工作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经费和制作会员用品等的开支;武汉医学会内部刊物编发印制开支;用于与卫生事业密切相关的其他开支。

为加强会费管理,武汉医学会安排专业出纳会计,实行专人、专账规范管理。每年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和使用情况,3月份在武汉医学会理事主任委员秘书工作会议期间公告,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审计。会费支出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仅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和按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的经费开支,医学会工作人员基本开支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会员缴纳会费,医学会开具由湖北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湖北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医学会鼓励有实力的会员单位多交会费,并对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单位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