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为什么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基于目前对新冠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报国务院批准同意,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2020年第1号公告,明确将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新冠肺炎也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https://www.daowen.com)
新冠肺炎为新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通过积极防控和救治,我国境内疫情基本得到控制,仅在个别地区出现局部暴发和少数境外输入病例。由于全球疫情仍在蔓延,且有可能较长时期存在,新冠肺炎在我国传播和扩散的风险也将持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