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应急处置方案

四、应急处置方案

(1)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当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及时上报医院后勤保障部、感控科主任和分管后勤保障副院长,下班时间报行政总值班人员,医院应在48h内上报属地卫生行政部门、环保部门;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受到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时,应当在24h内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报告

(2)医院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导致人员死亡或者健康受到损害时,后勤保障部及感控科应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危害程度。

(3)启动应急事件领导小组,疏散受威胁区域内的人员,立即对受到伤害的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同时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环保部门报告危害程度和处置情况。

(4)转运人员对泄漏、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对液体溢出物可采用木屑等吸附性材料吸收处理;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区域。

(5)对污染的现场地面进行喷洒、擦地消毒和清洁处理,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要进行消毒。

(6)转运与清理人员在进行医疗废物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7)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在清理过程中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更换防护用品,受污染部位尽快清洗、消毒后洗澡,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的救治。

(8)事故处理工作结束后,由医务部、护理部、感控科、后勤保障部、保卫部等相关部门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分析,对采用的防范措施加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预防类似事件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