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布局与设施

三、布局与设施

(1)应当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布局合理,内设医疗区和辅助区。医疗区包括普通病室、新生儿重症监护室(NICU)、隔离病室和治疗室等,有条件的可设置早产儿病室。辅助区包括接待室、清洗消毒间、配奶间、新生儿洗澡间(区)等,有条件的可设置哺乳室。配奶间应有专门的水池、操作台、电冰箱、乳具存放柜和加热及消毒装置。

(2)新生儿每张床位面积不少于3m2,床间距不小于1m。NICU每张床占地面积不小于一般新生儿床位的2倍。

(3)新生儿病房入口处设置洗手设施或速干手消毒剂。每个房间内至少设置1套非手触式水龙头、流动水洗手设施及干手设施,应配备清洁剂,洗手处应张贴洗手流程图。干手方法必须达到没有二次污染、方便、可行的要求,宜选择干手纸巾。每张病床配有速干手消毒剂,手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标准,含醇类手消毒剂开启后有效期参照产品说明书。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和/或纸巾应有一定的消耗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