诵唱剧(Sprechgesang)
德语中的这一名词系指介于歌唱和说话之间的音调和发声风格。通常在乐谱上以“十”符号表示人声的近似音高,瓦格纳、洪佩尔丁克等人早在十九世纪后期已有尝试。德彪西的歌剧《佩利亚斯与梅丽桑德》、勋伯格的《月迷彼埃罗》因用了半歌半诵的方法而得名,人们又称其为“念唱”。作曲家精确地标出节奏、速度和音量,而对于音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有的虽有音符但作曲家不注重它的音准而允许演唱者在它的附近滑动,有时只是勾出一个线条进行的轮廓。诵唱的方式造成声乐、器乐各自分立,但这也促成音乐更进一步地附属于戏剧,与音乐话剧Melodrama相通。因有这样一种特殊的演唱方法和风格,我们且将其泛称为“诵唱剧”。贝尔格在他的歌剧《沃采克》和《露露》中运用此种行腔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