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本无意义,是“我”使生命获得意义——此言如果不错,那就是说:“我”,和生命,并不完全是一码事。

没有精神活动的生理性存活,也叫生命,比如植物人和草履虫。所以,生命二字,可以仅指肉身。而“我”,尤其是那个对意义提出诘问的“我”,就不只是肉身了,而正是通常所说的:精神,或灵魂。但谁平时说话也不这么麻烦,一个“我”字便可通用——我不高兴,是指精神的我;我发烧了,是指肉身的我;我想自杀,是指精神的我要杀死肉身的我。“我”字的通用,常使人忽视了上述不同的所指,即人之不同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