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洛哌丁胺(Loperamide Hydrochloride)

五、盐酸洛哌丁胺(Loperamide Hydrochloride)

(一)剂型规格

颗粒剂:1g;1mg。胶囊剂:1mg;2mg。溶液剂:1mL:0.2mg。

(二)适应证

适用于急性腹泻以及各种病因引起的慢性腹泻,如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非特异性结肠炎、肠易激综合征、短肠综合征等。对胃、肠部分切除术后和甲亢引起的腹泻也有较好疗效。本品尤其适用于临床上应用其他止泻药效果不显著的慢性功能性腹泻。

(三)用法用量

成人首次口服4 mg,以后每腹泻一次再服2mg,直至腹泻停止或用量达16~20mg/d,连续5日,若无效则停服。儿童首次服2mg,以后每腹泻一次服2mg,至腹泻停止,最大用量为8~12 mg/d。空腹或饭前半小时服药可提高疗效。慢性腹泻待显效后每日给予4~8mg(成人),长期维持。

(四)注意事项

①严重中毒性或感染性腹泻患者慎用,以免止泻后加重中毒症状。重症肝损害者慎用。因用抗生素而导致假膜性大肠炎患者不宜用。②禁用于1岁以下婴儿和肠梗阻、亚肠梗阻或便秘患者,发生胃肠胀气或严重脱水的小儿也不宜使用。③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④本品不能单独用于伴有发烧和便血的细菌性痢疾患者。⑤腹泻患者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丧失,应适当补充水和电解质。

(五)不良反应

主要有皮疹、瘙痒、口干及腹胀、恶心、食欲不振,偶见呕吐,也可有头晕、头痛、乏力。

(六)禁忌证

①对洛哌丁胺过敏者禁用,肠梗阻、胃肠胀气或便秘等需避免抑制肠蠕动的患者禁用,严重脱水者、溃疡性结肠炎的急性发作期患者及假膜性肠炎患者禁用。②伴有高热和脓血便的急性细菌性痢疾的患者禁用,5岁以下儿童禁用。

(七)药物相互作用

尚未发现与其他药物合用时有相互作用。

(八)药物过量

在药物过量时(包括由于肝功能障碍导致的相对过量),可能出现中枢神经抑制症状(如木僵、调节功能紊乱、嗜睡、缩瞳、肌张力过高、呼吸抑制)及肠梗阻。儿童对中枢神经系统毒性的反应可能较成人敏感。可用纳洛酮解毒。应注意本药作用的持续时间长于纳洛酮(1~3小时),须持续使用纳洛酮,患者至少监护48小时以防止可能的中枢神经抑制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