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事业的成就
2026年01月22日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事业的成就
中国妇女发展事业的成就表明,以制度推进妇女解放和发展的道路在中国具有适用性。早在1927—1929年农村革命根据地时期,中国就已经依靠中共领导的革命政权为妇女解放创造了奇迹,实现了废除买卖婚姻、废除童养媳和废除妇女缠足“三废除”。[12]新中国成立之后,党和国家主导的妇女工作进一步组织化和制度化,妇女工作体系不断健全完善,虽然当时中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和工业化水平较低,大部分妇女仍处于文盲或半文盲状态,但是在妇女参政、妇女就业、男女同工同酬、女性婚姻权利等方面的成就举世瞩目。(https://www.daowen.com)
改革开放至今,中国妇女发展事业总体上持续进步。据联合国公布的《人类发展报告》,中国性别不平等指数(GII)的全球排名始终优于中国的人类发展指数(HDI)。近10年来,中国的性别平等在世界189个国家中的排名一直保持在40名之内,属于中高水平。比较第三期(2010)和第四期(2020)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13]以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终期统计监测报告[14],中国妇女发展事业近10年的主要进步可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