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城市治理工作协调机构

(一)建立城市治理 工作协调机构

超大特大城市治理体系相对庞大且复杂,治理任务繁杂,相关工作涉及的部门条线较多,建议考虑建立专门的城市治理工作协调机构统筹部署相关工作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城市治理效能的提升。同时,建议针对以超大特大城市为中心的通勤圈、都市区、城市群的跨区域多层级协同治理需要,构建政府间的城市治理协调机制,推进区域治理效能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