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团支部改选

五、团支部改选

(1)团支部由全体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选举时,由前任团支部书记提出候选人名单,也可由团员推选候选人,进行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https://www.daowen.com)

(2)根据上级组织要求及工作需要,每届团支部委员会任期不超过三年,一般与党支部同期改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