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2026年01月15日
第十二节
员工招聘
管理制度
为使幼教中心员工招聘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保证幼教中心合理的人才结构和人才储备,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特制定本制度。
(1)根据幼教中心的实际工作情况,幼教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制订招聘工作策划,经后勤处领导批准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2)幼教中心员工的聘用须经中心招聘小组面试通过后报后勤处批准方可录用。
(3)幼教中心必须严格按照“执证上岗”的工作要求认真审核各类上岗证及健康证,并认真审核应聘人员的身份信息和个人档案的证明材料。
(4)对于劳动合同即将届满的员工,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其本人,并将其签名的回执存档。劳动合同期满,通过招聘程序后,拟继续聘用的员工,幼教中心必须与该员工续签合同,续签的合同期限为2年。
(5)从幼教中心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要有计划、有步骤地优化员工年龄结构,以有利于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开展,有利于本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